2014年8月21日,《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出台。8月27日至29日,国家旅游局在哈尔滨市举行了全国旅游局长研讨班,就深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进行了全面部署。9月15日,自治区旅游局组织召开全体干部大会,集中学习《若干意见》和2014年全国旅游局局长研讨班会议精神。
 
    会议认为,《若干意见》是在当前我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旅游业发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发展旅游业一系列重要指示背景下出台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是继《旅游法》、《国民休闲纲要》后又一个含金量极高的纲领性文件,提出“三个坚持”、“三个转变”、“科学旅游观”、“三心三美”等新理念,鼓励发展乡村旅游、研学旅游、养老旅游,支持中西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生态旅游发展。《若干意见》内涵丰富、指导性强、可操作性强,为推进旅游业改革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指导作用。是今后一段时期指导我区旅游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在全国旅游局局长研讨班上,邵琪伟局长要求,各省区市旅游局长一定要向当地党委、政府专题汇报此次研讨班精神,争取党委、政府层面的高度重视。尽快安排制定落实《若干意见》的具体细则。在政府层面推动形成全社会学习贯彻《若干意见》的氛围。加大政府层面对我区旅游体制机制改革的支持力度。
 
    大会指出,学习贯彻《若干意见》,要深入细致的学,要真抓实干的学。切实将《若干意见》和旅游业的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深刻领会《若干意见》出台的背景,深入研究《若干意见》对我区旅游业发展带来的重大契机。要在全区旅游系统掀起学习《若干意见》的热潮。
 
    自治区旅游局局长杨柳在自治区旅游局全体干部会议上指出,全区旅游行业要以学习贯彻《若干意见》为契机,结合自治区党委、政府开展的“转作风、抓发展”活动,争做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的排头兵。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进行宣传,营造学习贯彻《若干意见》、重视旅游发展的浓厚氛围。要通过研讨、邀请专家进行专题培训等方式,力争用最短的时间使旅游系统全面把握《若干意见》的精髓。要积极主动对接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好《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确保贯彻落实工作稳步推进,高效有力。同时要贯彻落实好全国旅游局长研讨班精神,认真研究国家旅游局的具体部署,重点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做好“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前期研究工作;二是完善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夯实旅游目的地旅游发展基础;三是加快精品景区建设步伐,并以休闲度假、乡村旅游为抓手,丰富旅游新业态;四是探索旅游市场营销新路径,塑造“塞上江南·神奇宁夏”旅游品牌;五是深化丝绸之路旅游带沿线省(区)旅游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拓展发展空间;六是加快智慧旅游建设,提高智慧旅游应用水平,为游客提供全域智能旅游服务;七是建立诚信体系,提升服务品质,增加游客的认知度和归属感,打造宁夏旅游升级版,不断开创旅游业改革发展新局面,努力把我区旅游业打造成为开放宁夏的先导产业、富裕宁夏的支柱产业、和谐宁夏的富民产业、美丽宁夏的绿色产业,为宁夏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多措并举推进我区旅游业转型升级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旅游业要通过改革促进转型升级,用好的旅游产品,好的旅游服务,好的旅游环境让广大游客游得放心、游得舒心、游得开心,在旅游过程中发现美、享受美、传播美。自治区旅游局作为旅游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将积极学习对照《若干意见》,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推进旅游业成为我区发展的支柱产业,为建设“四个宁夏”服务。
 
    努力推进我区旅游业提重增效。《若干意见》针对性强,开宗明义提出深化旅游业改革发展。在过去二十年的发展中,宁夏旅游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产业规模不断壮大,产业的经济、社会效益不断提升,2013年旅游业总收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4.9%,逐步发展成为我区的战略性支柱产业。伴随发展的是限制发展的诸多亟需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观念落后掣肘。《若干意见》出台,为我区旅游业改革带来了最有利的政策带动。今后,我们将逐步建立构建适应“大旅游”、“大产业”、“大市场”要求的创新管理体制。完善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推进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旅游企业重组。鼓励、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旅游业,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大型投资机构、知名酒店和旅游集团管理服务品牌到宁投资兴业。积极筹建宁夏旅游集团,最大限度整合现有分散经营的旅游资源。努力实现我区旅游业从“条块分割”向“整体一盘棋”升级。
 
    科学规划拓展旅游业发展空间。《若干意见》提出了转变旅游发展方式,拓展发展空间。宁夏旅游业的发展伴随着旅游产品的不断丰富和不断拓展的规划空间。在过去的几年间,自治区旅游局牵头编制了《宁夏建设特色鲜明的国际旅游目的地规划》、《贺兰山东麓葡萄文化长廊旅游规划》、《宁夏促进国民旅游休闲发展实施意见》等多部站位高、思路宽的区域一体化旅游发展规划。在着力构建“黄河文化”、“回乡风情”、“西夏探秘”、“红色之旅”、“塞上江南”“大漠风光”、“丝路古韵”等七大旅游产品体系的基础上,今后,还要积极拓展葡萄文化旅游、工业旅游、乡村旅游、休闲度假旅游、节庆会展旅游等新兴文化旅游业态。不断加强文化旅游商品、纪念品的开发,着力推动我区旅游从“半年游”向“全年游”升级,从“门票经济”向“消费经济”的转变。
 
    全方位营销开拓旅游市场。《若干意见》指出,要“完善国家旅游宣传推广体系,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逐步实现国家旅游宣传促销专业化、市场化。”近年来,自治区旅游局在对外市场开拓方面积累经验,探索形成了上下联动的营销体系和策略。注重联合营销,与周边省市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市场共赢;与资源禀赋差异较大的省市加强体验营销,置换景区广告牌、共享区外旅游营销中心、促销公共平台等方式大幅度节约了营销成本。注重重点客源市场开拓。为开拓京津、长三角、珠三角、西南、中南、港澳台等主要客源市场,每年确定一个重点营销区域,并在北京、广州、香港、台北等7个城市设立了宁夏旅游营销中心和形象店。注重旅游形象塑造。在对外营销中以“塞上江南、神奇宁夏”旅游整体形象为主,突出“只有来到宁夏,才算游遍天下”等宣传口号,宁夏旅游整体形象知名度较高。注重全方位媒体营销。目前,我区旅游形象广告在中央电视台、香港卫视中文台、北京天安门广场、首都机场T1、T2、T3航站楼、地铁重点换乘站、高档社区、楼宇电视等传统媒体的投放力度不断加强。同时注重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游、影视植入等新的宣传手段,实现营销网络的全覆盖。

    健全制度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若干意见》首次提出以人为本的科学旅游观,并用“保障旅游安全”、“ 加强市场诚信建设”等多个章节强调优化旅游市场服务水平的重要性。近两年来,自治区旅游局探索建立的多项市场监管制度为净化旅游市场,提升旅游业服务水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建立了全区旅游市场联合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自治区旅游局与公安、交通、工商等10部门合作,在旅游市场的监管上初步实现了市场的“大监管”;建立了宁夏旅游投诉统一受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旅游投诉的解决途径、分级管辖和旅游投诉处理的程序和时效,有效保障游客权益;建立了“一日游”管理工作机制,先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一日游”管理办法》等制度,使“一日游”管理有据可依;建立了宁夏旅游安全救助机制,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旅游企业在旅游安全事故中的责任,实现了旅游突发事件分级分责、事故处理、救助和处置措施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立了旅游行业“黑名单”制度,引导全区旅游企业及从业人员不逾越执业规定的“警戒线”;建立了旅游企业总经理约谈制度,针对旅游企业发生旅游服务质量投诉,出现经营管理隐患等问题,定期约请企业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企业予以纠正。建立了监管认证制度。今年我区率全国之先,依托智慧旅游平台建立了旅游企业和导游员二维码认证系统。通过二维码扫描使游客成为评价服务的第一参与者,对今后管理导游队伍、旅行社等旅游企业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坚持人才强旅战略。大旅游的发展离不开人才的储备,《若干意见》提出“人才兴旅、人才强旅”。不可否认,制约我区旅游发展的重要障碍之一就是旅游人才的缺乏。目前我区专门培养本科以上高层次旅游专业人才的高校很少,景区、饭店、旅行社高层次管理人才短缺,一线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较低。近年来,自治区旅游局多措并举加强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多方协调区内院校,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的文化旅游专业人才。加大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北京交通大学、扬州大学等国内外知名高校和培训机构的对接合作,先后与南开大学合作开办了宁夏旅游网络培训学院,与北京交通大学建立了联合培养人才战略伙伴关系。积极推进宁夏旅游学校建设,加大旅游基础人才的培养力度。高度重视旅游从业人员培训,每年定期举办系列的导游人员岗前培训班和旅行社、饭店、景区不同层次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再教育,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努力实现宁夏旅游从“人才短缺”向“旅游人才支撑”升级。

    做丝绸之路“先行者” 打造国际旅游目的地
 
    《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要不断开拓入境旅游市场,这必将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更多的民间文化交往。宁夏旅游也必将为我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点架起同阿拉伯国家之间交往的桥梁。
 
    积极营造旅游对外开放良好环境。为全面提升我区旅游产业发展水平,激活旅游市场,自治区旅游局多措并举,鼓励旅游企业走出国门;支持大型工业企业集团、跨国公司、民营企业集团进入旅游业市场,投资发展旅游业;努力营造开展国际旅游合作的良好氛围,改善跨国开展旅游区域合作的政策环境。以发展穆斯林旅游商品为重点,建立世界穆斯林旅行商发展平台。 
 
    努力搭建对外旅游合作全新平台。2013年,积极推动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旅游局首次成功主办了世界穆斯林旅行商大会。共有来自埃及、阿联酋、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旅游行业高级代表参会。新疆、广东等国内丝绸之路沿线的省、区、市开展穆斯林旅游业务的主要旅行商76人参加了大会。会议取得丰硕成果,共签订旅游合作协议39项,签约总金额约30亿元,为联合拓展全球穆斯林旅游市场搭建了新平台。今后,世界穆斯林旅行商大会将作为一项长期机制与中阿博览会同期举办,2015年世界穆斯林旅行商大会将继续落地宁夏。
 
    打造丝绸之路文化旅游精品线路。为整合宁夏面向世界的丝路旅游产品,自治区旅游局正在组织编制《丝绸之路经济带宁夏旅游项目策划及形象整合与营销传播规划》。以固原古城、固原博物馆、须弥山石窟、火石寨、中宁石空大佛寺、中卫沙坡头等重点景区为载体,突出宁夏丝绸之路的线路产品特征和景观所蕴涵的丝路文化内涵和差异性,打造“丝路北道”特色品牌产品。自治区旅游局还将开展各种大型节庆活动,通过对宁夏丝绸之路旅游带进行旅游形象整合与营销传播,打响丝路品牌,提升对外吸引力。与此同时,自治区旅游局正在积极同西北五省区开展陆上古丝绸之路联合发展合作机制,积极推动丝绸之路文化旅游带的区域合作。
 
    构建穆斯林文化旅游接待国家标准。为了构建国际旅游目的地服务体系,宁夏正在完善穆斯林接待规范,包括要求各星级饭店开辟专门的穆斯林礼拜场所,三星级以上饭店必须有两名以上懂英语或阿语的前台接待人员,要求旅游企业接待人员熟悉穆斯林生活习俗及宗教信仰,而针对穆斯林特殊的文化和生活习惯,自治区旅游局规范和制定穆斯林文化旅游服务的各项标准规范,推动与阿拉伯国家的标准互认,并引领全国穆斯林食品、用品和服务向标准化、国际化发展。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加快培育宁夏文化旅游的国际国内市场,使宁夏作为旅游目的地的特色更加鲜明。
 
    大力拓展入境旅游市场。入境游是我区未来开拓旅游市场的重点内容之一。自治区旅游局深入研究旅游在宁夏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支撑点中的重要作用,积极与阿拉伯国家、穆斯林地区旅游机构、旅行商对接沟通,推进对外合作交流。组团参加国家旅游局“美丽中国之旅”港澳宣传推广活动、“美丽中国之旅•丝绸之路”等专题宣传推广活动。积极促进银川开通赴台自由行,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拓展港澳台市场。同时,积极创新营销模式,计划在Twitter、Facebook、Pinterest、YouTube全球四大社交平台开设官方账户,发布旅游资讯,加强网络互动,推动与TripAdvisor合作,在马来西亚吉隆坡、阿联酋迪拜等重要客源市场设立宁夏旅游办事处和形象店,不断加强与境外旅游机构合作,提升宁夏旅游的国际市场认知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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