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小伙伴注意啦!

职称评审工作将有许多新变化,

职称评审时将严格遵循5个基本程序,

包括学术成果盲评、评委投票表决等环节。

新规规定,组织职称评审的单位应按照职称系列(专业)建立评委会专家库。评委会专家库每年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度调整,每年评审会前,组评单位从评委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评审会,进行本年度的评审工作。评委会专家库人数一般由自治区范围内的同行专家组成,也可适当邀请区外知名专家入库。高级评委会专家库人数一般不少于50人,中级评委会专家库人数一般不少于40人,初级评委会专家库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评委会专家库人数达不到下限要求的,报经同级人社部门同意后可适当调整。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委应当具备正高级职称;单独组建的副高级职称评审会评委应当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数原则上不少于1/3;中级职称评审会评委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其中具备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数不得少于2/3;初级评审会评委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在职称评审时,将严格遵循5个基本程序:业务能力测评、学术成果盲评、业绩述职答辩、召开评审会议、评委投票表决。在盲评环节,组评单位可根据评审需要对受理的申报材料按专业分类登记后,安排对论文或理论学术(业绩)成果进行盲评。盲评由组评单位负责统一安排送审,申报单位和个人不得送审。在评委投票表决环节,在听取汇报、审阅评审材料、充分讨论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评审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赞成票数达到出席会议评委总数的2/3以上方为通过。票数统计结束后,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当场公布评审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加盖评委会印章。

11月1日起施行

宁夏出台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

《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职称评审工作操作规程》已印发,从制度层面和操作程序上进一步规范了职称评审,是我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强职称评审管理、完善职称政策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将于11月1日起施行。

据了解,《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同步出台,形成了职称评审管理制度与实践操作的协调统一,提升了我区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对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组织评审和评委会开展评审提供了全面的制度支持,起到了职称评审工作说明书的作用。

《管理办法》将职称评审的实施范围拓展到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明确了职称评审中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建立专家库、申报审核、评审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各环节的要求,划定了职称工作规范和纪律要求。《操作规程》紧扣《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发布通知、申报职称、单位审核推荐、评委会办公室复审、论文相似度检测、学术成果盲评、面试答辩、评委会评审、评审结果公示、核准备案、发文办证等作了详细的说明,覆盖了职称评审工作的全部流程。

《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结合新时代职称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行了改革和调整,对以往不够明确或散布于各个文件中的政策进行归纳和明确——

基层定向职称的使用。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变化离开本县(区)或调入非基层单位,所取得的定向职称失效。专业技术人员按全区统一的规定、标准或相应县域的标准、要求,重新申报同级或以下级别的职称,通过评审的发放全区统一的或相应县域有效的定向职称证书,任职资格年限连续计算。

区以外来宁人员职称的确认。初、中级职称由所在市、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自治区行业主管部门确认;高级职称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认;自主评审单位由各单位自行确认;能够在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验证的职称信息,也可由用人单位直接确认。

职称转评的规定。因工作调动或岗位变动,需转换同级别职称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应在拟转换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申请同一级别的职称转评。转换系列后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时,任职年限合并计算并延长,中级申报副高级须延长一年,副高级申报正高级须延长两年。

非公有制企业范围内有效证书转换。已取得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程系列中、高级职称,且仍在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一级职称须先转评同级全区统一有效的职称。对转评人员主要考核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

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倾斜政策。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办法》的非公有制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企业博士后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或主持自治区(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出站后继续留在企业工作的可直接认定副高级职称,符合正高级职称评审标准的可直接申报正高级职称。市场业绩突出、企业效益显著和社会贡献较大的非公企业高管人员或企业家,可直接申报高级经济师考试,考试合格的可参评高级经济师职称。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制定职称评审标准。

机关公务员转到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的有关规定。从机关调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从事现专业技术岗位工作1年后,经单位考核和主管部门同意,可比照本单位同资历人员,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申报人所学专业与标准条件要求不一致的解决办法。可通过两年以上相应专业学习,取得相关专业学历或学位证明,可将其最高学历(学位)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或可通过一年继续教育相应专业脱产学习,取得相关学习证明,在相应系列各层级评审要求任职年限基础上延长两年,可将其最高学历认定为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对于已取得本领域国家注册类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测试的可视同符合专业要求。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职称评审工作采取分级管理、自主评审、放管结合,实行评委会核准备案制度。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将加强对职称评审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职称诚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评审,加强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实现职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发证。(记者王雪玲)

来源:新消息报、宁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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